狱中表现良好减刑(GCTA)法的执行规则和条例(IRR),将明确地排除那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获得减刑的资格,司法部长格瓦拉周二说。
格瓦拉作出该回答,当参议员蒙˙吴问他,当局将怎样处理1900名基于该减刑法律已被释放的重刑犯。
格瓦拉说:“一个联合委员会已被设立,现在,一旦我们完成这一修改IRR的程序,以具体地已经明确和具体的话语,即这些利惠将不适用于犯凶残罪行的人,然后,我们将根据该些IRR的准则相应地行动,一旦它们已到位。”
他补充说:“该联合委员会已在工作的第三天,我们给他们一个工作日的时间表,在该期限内完成他们对现行的IRR和准则之检讨。”
格瓦拉说,“我们有一个行动计划。我们只是要做应先做的。”
吴然后说,他已提出1003号参院法案,它排除因凶残罪行被判罪的囚犯获得GCTA利惠的资格,列出凶残罪行和使所有根据GCTA释放的囚犯受审查。(来源:菲律宾世界日报)